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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草”, 养大了网络这只“羊”-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05:19:37]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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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两天,“今日头条”手机APP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先是曝出获得1亿美元融资,并实现高达5亿美元的估值,随即却爆出其背后的版权问题。传统“草”养大了网络“羊”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今日
供图 传统“草”, 养大了网络这只“羊”

这两天,“今日头条”手机APP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先是曝出获得1亿美元融资,并实现高达5亿美元的估值,随即却爆出其背后的版权问题。

传统“草”养大了网络“羊”

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今日头条”被享有《广州日报》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著作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认为,“今日头条”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删除涉案文章,并在其经营的移动客户端APP的首页刊登一个月的道歉声明,同时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共计10000元。6月4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5日《新京报》也禁止“今日头条”未经授权使用其作品。

“报纸上发表的绝大多数新闻作品,除不属保护对象的时事信息外,还包含着观点和评论,超出了时事新闻的范畴,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果未经授权就使用、转载,通常都构成侵权。”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游闽键说。

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阅读更便利,掌握渠道优势,而传统媒体专业的采编团队,则具备内容生产优势。然而,长期以来,“传统媒体的草养大了网络媒体的羊,而这些羊却习惯了吃免费的草”,事实上,网站对报纸新闻作品随意转载、摘编的行为相当普遍。“今日头条”这款移动客户端就是依靠“搬运”,通过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积聚起了巨大的影响力和财富。

“搬运”掩盖不了侵权事实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今日头条”已经涉嫌侵权,至少侵犯传统媒体、新闻记者以及给媒体供稿人等的权利。目前已有很多会员到协会投诉。新媒体通过转载产生关注度,获得广告收益,应该和传统媒体分成。

对于侵权质疑,“今日头条”发声明说,自己如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样,只和网络媒体合作,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自己属于“链接搜索”的方式,而非“复制粘贴”,不存在侵权问题。

“过去一年多时间内,我们已经和数千家媒体网站、门户垂直网站、新兴的网络社区,以及自媒体达成合作。”据“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网易之外,四大门户中的新浪、腾讯、搜狐均和“今日头条”有合作关系。

不过,搜狐否认与“今日头条”存在合作关系;腾讯网也表示,和“今日头条”没有合作。新浪表示在新浪网内容、微博上与其有合作。在“今日头条”最新获得的1亿美元C轮融资中,新浪微博作为战略投资方跟投。

据悉,在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一般模式是,门户每年付出一定金额,获取传统媒体的内容。但“今日头条”并不支付这方面的成本,就抓取包括纸媒、网媒、自媒体等呈现在网络上的内容。法律界人士指出,“今日头条”搬运的不仅是新闻,更是版权,“搬运”掩盖不了侵权事实。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则认为,搜索引擎只是合理引用,而“今日头条”的网页看上去是内容在他们网站上,二者有很大区别。合理引用是做一个新闻摘要或者标题,然后加上链接,读者可以进入原网页阅读。根据现有法规,这种做法不侵权。但“今日头条”把别人文章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全部在自己的网页上呈现,有混淆新闻来源之嫌。

据《新京报》报道,“今日头条”所展现的新闻并非用户使用搜索引擎得来,而是该款应用事先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之后“二次加工”的新闻。这种方式在版权法领域是典型的侵权行为,早已在国内外版权司法实践中达成共识。“今日头条”搜索展现给用户的信息,在网络版权法中被称为“深度链接”,虽然省去了用户反复查找新闻的烦恼,不过也触及了版权法所容忍的底线。“深度链接”判例多年前就已被欧洲法院所确立,近年来我国法院也都援引“深度链接”加以判决。

传统媒体无奈维权难

实际上,传统媒体曾多次作出尝试,来对抗网络媒体的内容掠夺,例如发布网络媒体公约、成立报纸内容版权联盟,但收效甚微。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师富敏荣指出,“主要原因还是实际操作有难度。”

也有纸质媒体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这样的零星尝试略显无奈。2011年之前,《新京报》曾对网络新媒体提起过3起版权官司,起诉对象分别是门户网站TOM、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浙江在线和iPad上“中文报刊”的应用开发者。在起诉浙江在线时,因涉及的新闻作品有7706件,《新京报》被要求“一篇一起诉”,这直接导致《新京报》放弃维权。即便有传统媒体胜诉,获赔金额也远低于预期。

“在新闻生产的链条之中,应该是内容为王,目前的状况只能是一种过渡。”游闽键律师表示,传统媒体应该积极站出来,否则处境会更加艰难。他建议,可以针对侵权网站在一段时间的侵权行为打包维权。譬如,某报纸发现一家网站两年内擅自转载自己数千篇文章,就可以一并起诉侵权,这样能节约诉讼成本,又能形成集约效应。

上海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刘军华指出,“对一件作品的侵权行为可以提起一个诉讼,法律也允许就同一个种类的案件合并审理。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数量众多的同质化诉讼采取的办法是归类、合并后审理,这样可以缩小范围,也具备足够的示范效应”。

本报综合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京报等报道

观点

向野蛮生长坚决说“不”

移动互联网新贵“今日头条”,刚刚拿到1亿美金,版权和导流问题的各种质疑便蜂拥而至。传统媒体觉得新闻“搬运工”不告而取,有点不厚道;甚至,有人愤怒地把“今日头条”说成是“今日偷条”。

其实,“今日头条”事件既是利益之争,更是权益之争。

当然,此事也折射出,传统媒体转型阵痛中的愤怒和对未来的焦虑。移动互联、智能终端、大数据……新技术叠加新理念,新媒体、社交媒体、自媒体迎来了一个疯狂扩张、野蛮生长的“最好的时代”。面对层出不穷的竞争对手和瞬息万变的生存环境,传统媒体被一步步侵蚀,生存环境日益逼仄,面对正当权益受侵害,愤怒和恐惧,是最自然不过的反应。

就像纸和印刷技术的发明,曾直接改写了传播的概念。如今,我们似乎也正处在一个传播概念被改写的时代。但是,不管传播概念怎样改写,传播的核心是内容,这是不变的真理。传统媒体有着最优秀的新闻生产者和最可信赖的新闻内容生产流程。这些,即便是竞争对手,怕也不得不承认。

所以,张一鸣才说,“我们愿意跟传统媒体合作”,欢迎大家去和他谈。愿意合作,愿意谈,这值得肯定,但这话似乎还是有那么一点傲慢—为什么是“去和他谈”呢?为什么不是他主动来和内容提供者谈呢?毕竟,让内容提供者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权益,是传播生态告别野蛮生长,回归理性和正常的必然。

在互联网时代,需要更加鼓励技术和模式创新,但不能伤害原创内容的生产及其应有的权益。传统媒体的内容被低廉甚至无偿地“拿来”,最终伤害的,不光是内容提供者的权益,更有整个传播生态和大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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