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马骏昊)继2011年后,美国第二次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更加绝情。昨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美对华太阳能电池“双反”调查案中的反补贴初裁结果显示,反补贴税率幅度为18.56%-35.21%,这一数值较2012年一次反补贴的终裁结果有所增加,其中最高税率更是上涨了一倍多。
据介绍,中国强制应诉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和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的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5.21%和18.56%,其他中国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26.89%。北京商报记者昨日从天合光能方面得到确认,该公司已经收到了初裁的相关文件,对公司的反补贴税率确实为18.56%,至于其他细节其并未透露。
“我们认为这种"双反"是极端不合理的,对整个行业没有起到推动作用,只会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天合光能方面负责人如此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同在昨日,英利向北京商报记者确认,该公司在上述初裁中的反补贴税率是26.89%。该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法务总监樊振华表示,美国商务部在未对产品范围等关键问题进行合理解释与确认的情况下征收高额临时性关税,不仅影响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合理拓展,更将对美国光伏产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此前,美国曾在2011年发起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15.97%的反补贴税。曾有分析称,这样的高税额迫使内地企业将产品绕道至台湾等地,曲线进军美国市场。“如果这次"双反"最终实施,产品经由台湾绕道的方式被堵死,内地太阳能企业恐怕会失去美国市场。”
所以,国内的企业们除紧急扩张其他新兴市场分担风险外,对于此次“双反”,也在采取相应的抗辩行动。“这一次只是初裁,在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前,我们会在各方面做积极努力。” 天合光能方面表示。当被问及是否会减小对美国市场的光伏产品出口,天合光能称,目前不会特别明显的改变,还要进一步观察事态的发展。
英利介绍,针对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补贴初裁税率,公司将对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梳理,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