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4日消息:据《i时代报》报道,“预存话费即获iPhone手机,每月186元固定话费包含720兆免费3G流量……”市民王晓“购买”了这样一款套餐手机,使用过程中基本上每月流量都控制在免费范围内,但是2013年6月的流量竟高达1776兆。王晓认为产生高流量并非其使用手机上网所致,而是运营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存在瑕疵,手机后台软件自动运行耗费流量的结果,因此状告运营商要求返还该月的流量资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王晓的手机在6月7日晚上6点到8日上午10点的时间段内竟使用了1431兆上网流量。该月王晓需额外支付上网资费324元。王晓认为,事发时段其根本没有对手机进行任何上网操作;况且在手机流量出现明显异常的情况下,运营商没有及时通知用户。运营商则认为手机及手机卡均由王晓控制,而6月7日至8日产生的手机流量不能算作“异常”。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王晓认为6月手机产生较高流量是由运营商的过错行为所致,但并不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对王晓的诉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