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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仍是企业自说自话-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04:07:3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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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期两件事让笔者触动很深,一个是:因隐私安全问题,微软与腾讯闹得很不愉快,微软为微信群开发的智能互动账号“小冰”因此被封杀;而另一件事也与用户隐私有关,德国政府正在考虑解决隐私纠纷的方法,其选项包括

近期两件事让笔者触动很深,一个是:因隐私安全问题,微软与腾讯闹得很不愉快,微软为微信群开发的智能互动账号“小冰”因此被封杀;而另一件事也与用户隐私有关,德国政府正在考虑解决隐私纠纷的方法,其选项包括“网络法院”及某种第三方仲裁程序等等。

网络隐私风险和来源的危害程度不必多说,而当科技发展越来越需要使用者分享信息的时候,这与隐私保护本质上就是个悖论,除了技术问题,企业的态度至关重要,毕竟通常意义上,是用户向企业分享个人信息。

企业开始掌握莫大(博客,微博)的权利,也扮演着各种角色,但对某个企业是否侵犯用户隐私,何为侵犯用户隐私,谁能裁决企业侵犯用户隐私仍然是个全球性难题。

即便过去曝光的天涯、携程泄密,也都是马后炮理论,只有当一个用户能看到另一个用户资料时方才察觉,且在遭受实际损失之前,企业多能靠“工作失误搪塞过去”。

问题的核心无疑是,企业既是隐私问题的操作者,又是隐私问题的被审判者,但通常又扮演着隐私问题的裁决者。因此,我们每每看到两家企业打架:你侵犯隐私!我没侵犯!

类似踢皮球式的企业自说自话和自问自答永远揭露不了真相。

而以现有的法律判例看,除非有人因此谋利或者有人因此利益受损,并提起诉讼,才能诉诸法律,然后还要经历复杂而困难的技术取证阶段。

通常情况下,一个网民的账号密码被窃,在赶紧修改之外,其实并没有别的指望。

事实上,隐私问题本来就包含在另一个隐私问题里,即便有第三方机构愿意出来,企业是否愿意向之公开内部数据也未可知。毕竟很少有第三方机构有落地权限。更为要命的是,第三方机构本身就是敏感话题,在利益立场的影响下,不少第三方机构沦为大号“水军”,又有何种公信力可言?

这环环相扣最终堆砌成为最尴尬的中国互联网隐私保护悖论,而又会在传闻甚至谣言中扩大成更大的网络信任问题。

现在,国家越来越重视信息安全,除了高瞻远瞩的国家战略数据安全,普通网民个人隐私保护也应当是其中要义。国外的一些经验或许能够借鉴,有种说法是,德国政府拟议中的网络法院将采取专门司法机构的形式,该机构将拥有解决科技公司与个人用户间纠纷的权力。

除了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完善,作为普通网民,我更渴望企业拿出开诚布公的态度交流沟通。还是以微软“小冰”被微信封杀为例,有的用户喜欢这款产品,有的用户担心隐私问题,这都在情理之中,当事双方应该拿出合力解疑答惑的态度,而不是单方面处理问题,填鸭式地向用户灌输“谁安全,谁不安全”,到最后仍然是笔糊涂账。

而当隐私问题牵扯到企业产品竞争,这笔糊涂账只能越描越黑,难道历史倒回到“二选一”和“不兼容”黑色竞争时期?技术变革拒绝历史倒退,隐私问题更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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