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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00余户电信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0 04:01:4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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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讯 (记者 姜吉吉)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是今年继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我国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截至2014年5月底,包括

本报讯 (记者 姜吉吉)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是今年继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我国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截至2014年5月底,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600050,股吧)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在内的300余户电信企业已完成税源确认。至此,营业税9个税目中的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已经全面实现了“营改增”。

据了解,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税率分为两档,基础电信服务征收11%的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实施营改增后,预计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有业内人士认为,增值税具有“税费与价格分离”的特点,“营改增”后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同时,部分支出项目如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等,不能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造成了“营改增”带来的成本下调幅度将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

从目前测算情况看,我市三大运营商的税负短期内存在不同程度的增加,但从电信业下游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角度看,整个产业的税负全面下降,将促进相应的产业转型升级。青岛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型服务业,将其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与此相关的企业大多属于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是鼓励发展服务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截至2014年5月底,全市共有4.90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累计申报入库增值税21.63亿元,各类纳税人受益营改增总体减税金额达20.77亿元。为确保电信业营改增试点顺利推进,青岛市国税局多措并举,积极“备战”新一轮试点扩围。先后召开多次电信企业座谈会,了解电信行业特点、企业运营、发票使用等情况,听取企业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宣讲营改增税收政策,解答企业疑惑。同时,在加强同市财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市国税局联合下发电信业试点通告。积极做好税源交接确认,按时完成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报方式确定等一系列涉税事宜。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加快发票印制和供应,确保发票领购到位,做好税控器具配置、安装、发行及系统升级等试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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