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提供电信业服务的纳税人,只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
据了解,电信业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3%的征收率。优惠政策方面,规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此外,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接受捐款继续差额征税,对部分卫星服务实行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