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有两个月。根据东阳市消保委统计,两个月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8件,其中网购投诉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0%。
网购商品有7天“后悔权”
作为新《消法》中的亮点内容,“网购7日内无理由退货”一经公布就广受关注。新《消法》正式实施两个月时间内,该市消保委共接到网购消费投诉或举报44件,其中涉及7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15件。网购类投诉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0%。此前人们所担心的恶意退货以及利用新《消法》第25条进行恶意竞争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4月25日,该市市民李女士在电视购物上购买了一款苹果5S手机,价格是399元。收到货后,李女士发现是假的,要求退货。经市消保委调解,销售商给李女士退了货。
新《消法》刚实施一个月的时候,网购类投诉还是比较多的。随着新《消法》的日渐深入人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力也提高了,对消费者不负责的行为少了很多。新《消法》还规定“网购可向交易平台商索赔”,所以电商对经营者的要求也更严格了,从而使得网购类投诉比以往少了很多。
电器退货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按新《消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4月初,该市市民周先生在城区某电器销售店花5500元钱,买了一款外机1.5匹的空气能热水器。拿到手后,周先生发现商家用1匹的外机充当1.5匹的外机。该市消保委依据新 《消法》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迅速解决了这一起消费纠纷。商家给周先生换了热水器,并上门给周先生进行了安装。
据悉,家用电子电器类仍是投诉的焦点,位居各类投诉第二位。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和售后维修服务质量两个方面。新《消法》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瑕疵,若不能证明就要担责,对保护消费者权利非常有利。
新《消法》咨询电话大幅增加
“新《消法》实施两个月来,共接到200多个咨询电话,说明市民的维权意识增强了。”该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200多个咨询电话主要涉及新《消法》中的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以及消费欺诈三倍赔偿等内容。
针对受理诉求的新动向,该市消保委将深入贯彻新《消法》,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解答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处理各类的投诉举报,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提升消费者自身防范纠纷能力。
韦向亮 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