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舟山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获海关总署批复。根据实施方案,该业务试点将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实施。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共分为实体展示交易平台建设、通关服务平台建设、上线推广、线下体验与线上交易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四个阶段。其中,出口业务主要由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中心监管,监管中心主要分为电商货物仓储区、查验等待区、海关查验区和物流作业区四个功能区块。业务上具体细化为电商企业订单情况寄递、物流企业收取邮件入库、海关查验等13项操作流程。
(舟山市商务局供稿)
来源:(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