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安学钊)日前,邢台桥东警方在街面巡逻时,成功打掉一个由四人组成的伪基站团伙。
现场:
面包车竟是流动伪基站
5月15日中午,邢台桥东刑警队的两名民警巡逻至该市中兴路中段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边,汽车一直处于怠速状态,车门车窗紧锁,车玻璃上贴着颜色很深的膜,看不清里面有什么情况。
这辆车起初没有引起民警的怀疑,但是当民警第二次经过这里,发现该车还停在原地,车窗紧闭,也不像是在等人。民警觉得这辆车十分可疑,便上前检查。
司机将车窗降下,自称姓王,各种证件齐全,但当民警询问车停在这里这么长时间做什么时,王某一时回答不上来。民警决定对这辆车进行检查。拉开车后门,民警发现三名女士在后排座位上,车上还摆放着蓄电池、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带天线的装置,民警一看电脑上的内容,全部都是房地产广告短信和一个个手机号码。民警认定这极有可能是一套伪基站设备,遂将这4人带回,并将车辆和设备扣押。
经过邢台无线电管理部门鉴定,这果真是一套伪基站设备。民警在该电脑中发现,仅当天一上午3个多小时的时间内,这套伪基站已经成功向周围手机发送广告短信20余万条。
嫌犯:
在闹市区滥发广告短信
在铁证面前,王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王某在邢台市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他认为商家都渴望宣传,但是媒体广告费用较高。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收到一条短信广告,他就想自己能不能也通过发短信的形式做广告宣传。于是他就上网查询,并加入了一些这方面的群,结果发现了一种叫伪基站的技术。
掌握该项技术后,他上网购买了一些设备,自己通过改装,组成一套伪基站,安装在面包车内,并以广告公司的名义招来几个人,每天就找人流量大的闹市区将车停下,由员工编写广告短信进行群发。
王某坚称设备是5月6日才购买的,自己才开始干。
处理:
王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王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