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杨岱君)海淀检察院昨天通报,本市检方首次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生产“伪基站”设备的嫌疑人岑某。
“伪基站”设备由发射器、电脑、天线、测频手机等组成,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并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甚至是冒用银行、通信运营商等官方号码强行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使用过程中会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同时窃取公众手机号码及手机串号。不法分子可以利用“伪基站”设备实施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经营广告业务、发送虚假广告、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严重。
该案中,岑某在网上以1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通过拆解设备,了解了其构造和工作原理,然后自行购买配件并组装了四台“伪基站”设备,在“58同城”、“淘宝网”、“赶集网”等网站上刊登广告进行销售。经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检测,上述设备如进行实效发射,将占用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工作频段,强行与发射有效范围内的移动用户手机建立连接并发送短信,迫使移动用户手机与正常的移动通信网络之间的连接中断。
检方认为,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规定,自然人犯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