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论坛现场浙江在线·浙商网杭州5月10日消息(记者 金靖)
“世界上第一家P2P是在英国,我们最早是在07年左右,….众筹据我所知是2009年在美国是起来的第一家,咱们这儿应该是在两年以后…..。”今天上午,在“2014年浙江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论坛”上,来自浙江大学的教授、摩根大通银行前行长贲圣林介绍了互利网金融发展的前世今生。
本次论坛由华良财富、爱贷网、网贷在线等机构主办的,来自业内的专家围绕“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主题,探讨当下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热点与走向、互联网金融对中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体系建设等话题,同时揭示P2P网贷和众众筹投资与风险投资的热点与趋势,促进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其中,众筹网合伙人张栋伟的对于众筹等新生概念的发言,引起了现场听众的关注。
据张栋伟介绍,目前社会公认的众筹业务主要有四类,捐赠众筹、债券众筹、股权众筹、奖励式众筹。
“你有一个想法和构思,可以到众筹网上提交,看看有没有人来支持你的项目。”张栋伟说众筹网主要从事的就是奖励式众筹,简单的来讲就是作为一个项目发起人可以众筹网上提交一个自己的想法,可能是一个项目,一个服务,通过这个众筹网募集到基础的启动资金,以及第一批基础的用户。之后如果项目在网上获得支持,并且不错,项目还将获得直接的风险投资。
“众筹里面最有前途的我认为起来股权众筹。”浙商创投合伙人李先文在会上表示,他认为,众筹中的P2P模式存在较大争议,并且难以监管。股权众筹只要坚持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原则,可避免踩踏监管红线。
据介绍,股权众筹,就是参与者希望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为草根创业者开辟了低成本的融资和推广渠道。
目前,股权众筹的监管部门为证监会,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需得到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2到200人,一些法律界人士建议股权众筹平台遵循“避风港原则”,单个项目的投资人不宜超过50人,这样既不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又不具有证券的性质,确保平台的安全。
时下所有的股权众筹网站实行的投资模式都借了有限合伙制的壳,即投资人先组建有限合伙企业,再整体入股创业公司,通过这种方式保证投资者人数不超出50人上限,避免踩踏监管红线。
“做智能硬件现在是众筹最火的一个领域,做演出、音乐尤其是文创类的项目,这一类的行业趋势会更多。”李先文建议众筹在投资上要走向细分化、行业化、创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