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小汤咨询,今年年初,小汤的QQ被盗,盗号者冒用他的身份谎称他家人发生了交通事故,急需钱治疗,通过QQ聊天的形式骗得小汤朋友小南汇款5000元。事后朋友与小汤电话联系才发现上了当,但盗号者却无从寻找。请问这种情况下,小汤要赔偿好友的损失吗?
林子俊律师表示,从法律上评价,小汤不需要赔偿好友的损失。QQ被盗后,原QQ主人难以阻止损害事件的发生;因为在一般情况下,QQ被盗后,原QQ主人在短时间内是不知道的;就算是知道了,在密码已被修改的情况下,在追回QQ之前,原QQ主人已经失去了实际控制权,不能对此QQ作任何处置;也难以逐一核实在被盗期间QQ号向谁发送过信息,发送过什么内容的信息,是否有被利用作诈骗使用等情形。
在本案中, 小汤的朋友小南应该知道,QQ作为网络聊天工具,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和不真实性,存在借用或者盗用他人QQ的可能性。尤其是涉及金钱等财物信息时,更应当要慎重处理,在借款之前应当面或电话向借款人核实,此类骗术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南被骗,主要责任在于自身的疏忽大意。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南的5000元实际上并没有借给小汤,而是被盗取QQ的人所骗取。小南被骗5000元的损害结果是由盗号者造成的,应由盗号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应由小汤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从法律上,小汤不需要赔偿小南的损失。
信息时报记者 陈博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