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05日讯 乐视网(300104,股吧)(300104)5月5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对相关媒体报道进行说明。
4月21日,相关媒体发表题为《乐视网(300104):空壳公司绊到贾跃亭,乐视致新注册存蹊跷》的署名文章,报道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贾跃亭因其投资设立的一家公司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被限制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的任职资格等事项。
乐视网称,关于媒体报道的被吊销公司—乐视新传媒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公告称,该公司为贾跃亭早先为筹备境外融资而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股东为贾跃亭设立并控制的境外公司SHARPLUCKTECHNOLOGYLIMITED。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情况”一节中对乐视新传媒的相关情况已披露。
乐视网称,公司上市后,贾跃亭仍在积极办理上述境内外公司(包括乐视新传媒)的注销手续,但由于实际操作程序复杂、时间较长,乐视新传媒的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未能及时办理该公司2012年度工商检验手续,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乐视新传媒的营业执照并进行了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13年12月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公示了前述事项。
公司称,乐视新传媒的工作人员知悉前述公示信息后已与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解释了乐视新传媒注销的相关情况,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乐视新传媒继续进行注销,目前该公司已处于吊销转注销的阶段,并将于近期完成相关的注销程序,届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撤销相关处罚,不会对公司以及贾跃亭本人构成任何不良影响。
对于媒体报道的新设公司的相关情况,乐视网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成立全资子公司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乐视致新设立时,关于乐视新传媒的处罚尚未进行公示且未在其审批系统内进行限制设置,因此公司及贾跃亭本人并不知晓,设立乐视致新的申请被经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常受理并办理完成。
公司表示,乐视新传媒营业执照被吊销受到处罚,并不会对贾跃亭现有的公司任职情况构成影响,且由于乐视新传媒与公司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与公司主营业务并无任何关联,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经营业绩构成任何影响。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