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静远
通讯员 张进 丁萍
着力强化政府采购队伍,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干部依法采购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力,这是2014年国税总局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题中要义。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实践这一工作要点的思路是:让不同的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得到不同的发展。
“我们局为专业人才搭建了实战平台。专业人员在实战中得到锤炼,进而在其原有水平的基础上提升自我。在这一套体系里,想自我提升的人,"踮踮脚"就能实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财务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该局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工作思路。
实战培训锤炼专业技能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0多年,政府采购工作走到了从注重程序到注重结果的拐点。现阶段,全国国税系统更加强调采购行为规范化的同时,结果导向的转变才刚刚开始。目前,国税系统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以税务总局和省局集中采购为主。而基层政府采购人员的日常工作以计划编报为主,至于项目实施及其功能效应,没有感性认识,更没有深切体会。据贵州国税财务处工作人员介绍,缺乏实战是基层采购人员业务不熟、技能不精的病根。
为解决这一问题,贵州国税实施了两大举措:第一是让基层采购人员参加总局培训,并向全省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第二是搭建采购实战平台。
在贵州国税2014年新版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系统培训中,贵州省局首次要求参加国税总局培训的市(州)学员和省局人员一样也要授课。安顺市国税局财务科科长付琼就参加了今年国税总局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面向全省系统进行培训授课。据付琼介绍,她一直都是坐在讲台下听别人授课,此次登台授课,让她能够换位思考。“我在自己讲授的部分特别加入了基层工作中容易犯的错误。这样,课程就和实践的距离拉得更近。”付琼说。
此外,采取联合采购方式是贵州国税解决采购人员业务不熟、技能不精问题的新举措。所谓联合采购,即省局组织同类采购项目负责人联合讨论采购需求。基层人员遇到办公家具公开招标采购等项目,存在畏难情绪,总希望直接由省局实施采购或得到省局指导和帮助。针对此问题,省局开展联合采购。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基层是主角,省局是配角。省局不对采购需求进行任何干预,只是组织专家论证各局采购需求。据铜仁市国税局财务科副科长杨光华介绍,论证专家在考虑预算的基础上,细化了家具采购中的各类参数,采购需求更加明确。
“专家清楚地知道我们的项目预算可以买到什么品质的产品。帮我们把采购需求细化到一个家具上的滚轮可以使用多少次、桌面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木料和涂料等。在如此精细的技术指导下,不仅严格执行了预算内采购,而且还多节约3万元。毫无疑问,采购结果大家都很满意。”杨光华说。
各地市局普遍认为,联合采购汲取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精髓,充分利用省局丰富的政策水平和实战经验,体现分散采购的灵活性优势。不但兼顾了规范与效率,更让基层采购人员积累了宝贵经验,加深了政策理解应用,无形中培养了人才。
评标实战积累专业经验
人才的专业技能及素养是政府采购走向专业化路径的关键因素。加强需求管理和评标标准等规则制定管理是优化采购绩效、充分发挥采购功能最为关键的环节。在这一环节的建设中,贵州国税“瞄”上了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库这个专业平台可以让政府采购工作者在实战中积累采购经验。”贵州国税财务处工作人员说。
去年,贵州国税按照政府采购专家条件,从省局财务处和信息中心分别向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推荐了3名经济管理专家和10名信息技术专家。13名专家顺利通过省财政厅考核并进入省专家库,并先后参加了其他单位的电梯、中央空调、医院净化设备设施、网络设备、软件开发等项目的标书论证等评标活动,积累了大量评标经验。据省局某入库经济管理专家介绍,参加评标对她最大的意义就是对编制采购需求有了“上帝视角”:“评标时,我换个视角看别人编制的需求,很容易看出问题出在哪儿。此前面对自己的项目时,很难想到这些问题。”另一位信息技术专家则表示,在评标过程中,他还积累了其他学科知识,这让他在日后编制采购需求时,可以考虑得更周全。
贵州省国税系统普遍认为,这一批专家在整个贵州国税政府采购工作中充当先锋队和排头兵。他们接受财政厅的严格考核,“专家不专”及“南郭先生”都得按照相关规定清退出“专家库”,倒逼入库专家不得不注重自身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据悉,在2014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及培训工作中,贵州国税还要将推荐人才进入财政系统政府采购专家库这一做法在全省系统推广。
相关链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13年规范性文件
2013年10月24日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完善政府采购三级联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工作效能。
《规程》规定摘要:采购工作的启动
第五条 采购需求的提出。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涉及通用办公设备软件等需按照规定的配置标准提出需求)在“一上”预算时提出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需求,交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初审,由办公室(或财务部门)汇总。
第七条 采购计划的编制。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厉行节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原则审核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提出购置意见,交由财务部门(或办公室)汇总并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财务部门(或办公室)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临时急需的采购项目,财务部门(或办公室)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增加审批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临时急需政府采购项目登记表》《批量集中采购改协议供货审批表》等审批资料,追加政府采购计划并启动采购程序。
2013年10月24日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变更、履行、保管等行为。
《办法》规定摘要:政府采购合同的拟定程序
(一)财务部门(或办公室)以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等)合同条款为基础,收集并初审中标(或成交)商草拟的合同。
(二)财务部门(或办公室)将初审的合同传递给需求部门和技术部门,由需求部门和技术部门按照工作需要提出送货时间、安装、服务、付款进度等招标文件未予明确的具体事项,提出完善合同条款的建议,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财务部门(或办公室)。
(三)财务部门(或办公室)将汇总需求部门和技术部门意见后形成的采购合同交同级法规部门审核。法规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财务部门(或办公室)将法规部门审核后的合同交中标(成交)商征求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