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电信业6月起营改增 电信服务还有降价空间吗?
东方网5月1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30日宣布,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并于6月1日起执行。
营改增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改革的红利也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减税2203亿元。
此次政策,将电信业分为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大类,设为11%和6%两档税率征收,体现了税制设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基础电信作为通讯基础设施,硬件投入大,有大量进项可抵扣,因此设定为11%。”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增值税具有波动性,如以一年这样完整的征税周期来看,电信业及应用电信服务的相关联行业税负都将下降。“运营商税负的下降,也为电信服务业降价预留了空间。”而且改革也将带来电信业业务形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