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都是相对独立的领域,而电信业与每个行业和个人都息息相关,此时选择电信业纳入改革范围,可使抵扣链条更加完善,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保证改革有序推进。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已经纳入改革的快递业的寻呼中心、影视制作和技术咨询等都需要大量消耗电信业务。
根据以往经验,部分行业过渡时期税负出现短期增加的情况,白景明表示,增值税具有波动性,如以一年这样完整的征税周期来看,电信业及应用电信服务的相关联行业税负都将下降。“运营商税负的下降,也为电信服务降价预留空间。”
改革也将带来业务形态的变化。由于此前电信业是混业经营,网络服务和终端销售并存,并统一按照营业额5%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手机等终端销售将按照17%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因此运营商更倾向于将手机销售做成“平进平出”,通过赠送手机带动话费业务,以后“充话费送手机”“包月上网送机顶盒”等将成为运营商未来主要销售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杨益民近期表示,还要抓紧制定在生活服务业实施以及在建筑业和不动产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力争2015年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