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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19 18:01:06]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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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全国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记者了解到,在会议中,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总结的关于《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网络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汇报,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先进材料之一,成为会议上的

近日,全国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记者了解到,在会议中,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总结的关于《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网络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汇报,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先进材料之一,成为会议上的又一亮点。21日,记者从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了解到,汇报中提到,网络报名旅游有着线路选择丰富、支付方式便捷、价格更为低廉等优势。但生意火爆的同时,我省旅游网站遭到不少投诉,不签合同、网上交费、山寨社多都是投诉热点。

A

不签纸质合同游客汇完款找不到人

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负责人张孝春表示,目前我省在线旅游市场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在线旅游商不与游客签订纸质旅游合同,未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常出现网上公示的行程与游客实际体验不符,网站以不合理低价宣传招徕游客,游客按报价支付费用后,旅行社以各种理由要求游客再次支付费用,游客实际支付的旅游费用高于网站报价等纠纷。其次,以汇款作为支付旅游费用的主要方式,网站提供的主要是个人账户,并非旅行社账户。经常有游客通过汇款交付费用后就无法联系上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第三,假借知名旅行社品牌设立旅行社网站。这些旅行社网站的经营者部分是旅行社服务网点,部分则是非法旅行社。仅凭旅行社网站的域名和页面本身,很难辨别网站所依托的旅行社真伪及其合法性。

B

制作门槛低“黑社”冒名做网站

“今年春节,电视台曝光了黑龙江某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员在组织游客参加哈尔滨一日游过程中,存在安排游客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私拿回扣等情形。经了解,记者是在网上报名参加名为某国旅组织的旅游团,在哈尔滨火车站附近的快餐店签订旅游合同。”张孝春说,经调查,这个旅行社并无此服务网点,也未操作此旅游团,系“黑社”在网上冒用该国旅称谓。

“通过巡查,我们发现部分旅行社的网站主页根本没有标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目前我省旅行社网站大多是由一些著名网站下属的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它们主要是负责网站建设、网络推广、计算机维护等。”张孝春说。记者了解到,旅行社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就能办理网站,费用一般在1500-3000元之间。而多数旅行社网站仅宣传推广,无法实现网络在线经营(即网络签订合同,支付费用等)。游客搜索到中意的旅游产品后,主要还是通过电话、QQ等方式确认旅游产品,并在线下履行旅游意向等其他内容。

“我们与工商部门分别约谈这些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发布真实准确合法的网络旅游信息,及时更正虚假信息。”张孝春说。

C

未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今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同时,该规定也首次明确网络交易消费投诉的投诉管辖在工商部门。“我们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联合监管。”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工作人员侯伟明告诉记者。

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的,必须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在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

多部门联合

监管在线旅游

记者了解到,监管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主要涉及工信、工商、旅游等三个部门。

目前,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已经与工信、工商等部门建立网络旅游监管联合工作机制。针对“无证照”、超范围宣传、以不合理低价宣传的旅行社网站,依托工商网络监测系统,加大旅行社网站的巡查检查力度。此外,针对旅行社网站违法经营的申诉和举报,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通过查阅网站发布的信息,如内容确有违法违规,将联系有关责任人到旅游部门接受调查询问,或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情节轻微者,责令其整改,督促规范诚信经营。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工商、电信部门加强在线旅游市场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整顿治理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力度,重点治理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净化在线旅游市场环境。”张孝春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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