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经开区贸发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经发局:
现将《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商办信函〔2014〕224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申报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6月2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我局商贸服务与市场运行科。
联系人:刘朝晖,联系电话:3833262,邮箱:2495108399@qq.com。
附件:《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