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工作,3月27日, 宜宾市人民政府出台《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川办发(2013)82号文件的意见》。《贯彻意见》中明确宜宾市到2017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50亿元,规模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到80%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到50%以上;创建1—2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基地);引进1—2家全国或省内知名企业落户宜宾建立区域性交易平台或区域性配送中心;打造1家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打造3个省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培育1—2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的工作目标。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人民银行宜宾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的宜宾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市本级安排商贸流通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发展电子商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建设等的扶持原则;并要求各县(区)要加大对当地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形成推进宜宾电子商务发展的省、市、县(区)联动政策支持体系。《贯彻意见》的制定为宜宾市电子商务工作构建了较强的政府推动模式,为宜宾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