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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是如何“火”的?-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19 15:51:01]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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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月十一日,秦志晖被带入法庭。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今日关注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
四月十一日,秦志晖被带入法庭。四月十一日,秦志晖被带入法庭。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今日关注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当日庭审结束后,法庭未当庭宣判。

起诉缘由

为何罪名为“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阳人,高中文化。其于2010年7月就职于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秦志晖熟悉了相关的互联网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晖从该公司离职,先后于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被捕前秦志晖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2013年8月19日秦志晖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等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246条、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直击庭审

“秦火火”当庭认罪

在当日的庭审中,秦志晖对其发布虚假信息表示认罪。

秦志晖当庭表示,网络空间不是虚拟的,自己的做法越过了红线,给他人无价的名誉抹了黑,“我对杨澜、张海迪等人表示对不起,希望我能够警示其他人别干我的蠢事。”

在庭审中,秦志晖一系列违法行为被一一指出: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利益,其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等。

对其发布原铁道部“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虚假信息,公诉机关指出,证据显示涉案微博被转发过万次,评论三千多次,对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极大伤害。

对于自己制造的“动车事故外籍乘客获赔3千万欧元”这个谣言,秦志晖供述称:“我看到微博有这个相关内容,数额是2000万欧元,当时有100多个转发评论,我觉得3000万欧元更顺口,就改成3000万欧元。80%的网友表示相信。当时就考虑网民会注意到我,至于铁道部,只是觉得会让铁道部显得比较狼狈。”

警示意义

网络并非造谣天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秦火火”案庭审引发了社会和网民很大关注,此案的审理和最终宣判将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将给那些认为“网络是造谣天堂”的人敲响有力的警钟。

据了解,秦志晖等人曾公开宣称:“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不惜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传播各种谣言,扰乱网络秩序,有网民称其为“水军首领”,并送其名字“谣翻中国”。不少关注案件审理的网民认为,“网络环境和网上秩序应该由我们每个人来维护和承担,编造谣言者必须严惩。”“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者,维护健康网络舆论。现在网络乌烟瘴气的,还要加大力度,多抓几个这样的人。”网民们认为,言论自由不是造谣自由,以讹传讹对社会危害最大,对于有意制造谣言者,必须依法严加惩处。(新华社北京4月11日专电)

新闻背景

“秦火火”如何一夜成名?

—张冠李戴,造谣生事。2013年2月,秦志晖以“东土秦火火”之名连发两条微博称,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援的哥哥“在德国西门子公司任职”“进入西门子公司后,该公司开始陆续在中国接到项目”“请问你们罗家在这其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又得到了多少好处?”

秦志晖在法庭上承认,罗援的哥哥实际是在“西门公司”,被他“张冠李戴”成“西门子公司”。

—道听途说,夸大其词。据秦志晖交代,2013年7月,他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杨澜的消息后,未经核实,便通过“淮上秦火火”的微博账户,编造了“杨澜将20万元版税捐给希望工程后,又以其他名义将这些钱从希望工程领走”“以同样方式,多次从青基会财务部领取过希望工程的大额工作经费”等消息。

在“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发生后,秦志晖在网上看到有人称外国遇难旅客赔偿金额高于中国旅客后,编写了“铁道部对意大利遇难女乘客茜茜的赔偿金额是3000万欧元,比中国遇难旅客高出很多”,这条微博被转发1.1万余次,评论3000多次,引发了网民对国家公信力的质疑。

—捕风捉影,耸人听闻。2012年12月,秦志晖通过“炎黄秦火火”发布微博称,张海迪“拥有德国国籍”。据秦志晖交代,实际是他在网上看到张海迪在德国小住过一段时间,便编造出张海迪拥有德国国籍的说法。

秦志晖的辩护人认为,一些微博因他“出于义愤,脑子一热”发出来的,但“秦火火”自己承认:“没想到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只想到有利的后果,就是大家能注意到我这个人。”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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