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发店充值卡里预存了2000元,消费几次后感觉不满意,想退还余额却遭到商家拒绝,日前,乐清七里港的黄女士遇到了因预付卡消费引起的麻烦事。
此前,黄女士在七里港一家美发店理发时,被告知充值可享受折扣优惠,便充值2000元。但是消费了几次后,她对这家理发店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想要商家退还充值卡内的余额,但是商家以消费者已享受预充值带来的优惠,并按照经营惯例,不同意退还卡内余额。黄女士向12315投诉,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帮忙退回卡内余额。
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该理发店了解情况,要求店家出示办卡协议与储值卡,该店表示自己是建立在与顾客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并没有签订办卡协议,也无储值卡的卡片,顾客消费后,在店里的记录本上签字扣费。
工商执法人员根据2012年商务部门出的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 (试行)》,办理的预付卡的协议中应当注明退卡的条件,而不能约定“本卡一经办理概不退还”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利,要求该店给予黄女士退还卡内余额。
经协商,该店同意退还黄女士卡内余额,但是前几次消费的优惠取消,一共退还黄女士16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