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我在网上买了个移动充电宝,拆了包装试用,发现根本充不进去电,与店家协商退货,却被对方以影响二次销售给拒了。可不拆封试一下怎么能知道好不好使?”市民王先生很疑惑,不是说消费者网购有7天的“反悔权”吗?怎么这个“反悔权”不太好用?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亮点之一,就是赋予网购的消费者“反悔权”: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但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体验发现,很多网站擅自定义不可退货的“特殊商品”,有些甚至还规定部分商品“非质量问题不能退换货”。
商家反应
很多商品都标明不退不换
“我给孩子买了纸尿裤,但型号选错了,想退货结果发现根本不行。”消费者刘女士本以为从3月15日起这类网购问题就不会发生了,但是她发现,购物网站规定:“母婴用品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多家电商对此都另有规定,根据1号店的退货政策,“特殊商品”不享受7日退货政策。记者注意到,这些产品除了上述“豁免权”商品外,还包括“食用类商品,例如食品、保健品、饮料、药品、酒类、奶粉、婴儿辅食等”、“贵重类商品,例如钻石、贵金属、手表、珠宝、奢侈品等”等6种商品。当当网退换货政策也明确称,签收7日之内享受退换货,但有8种商品除外,包括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等。
一些母婴类专业购物网站上,母婴用品、奶粉、孕妇装等均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母婴商品更多的是出于安全角度,售出后不享受退换货,而像钻石这样的贵重商品售出后,无法保证退回来的东西是正品,风险太大了所以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卖家如此解释。
记者体验
网上代购商品想后悔挺难办
网上代购以及海外代购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昨日,记者咨询了淘宝上一家服装代购店的退货问题,老板说不参与7天无条件退货:“无质量问题如果执意要退,需要买家承担货品吊牌价的10%的代购费,并自付来回邮费。有质量问题不换货,一定要退货的,需要买家承担货品吊牌价的5%的代购费,并自付来回邮费,你考虑好了再买吧。”
一些主打海外代购的商家也不支持“7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一位经营韩国服饰代购的淘宝店主告诉记者,代购的流程一般是顾客先下单付款,然后店家再从国外进货。“下单一件我们进货一件,对方不支持退货,我们这儿也就不好退货了,所以我们会在顾客购买前就告知,如果顾客实在不能接受我们也没办法。”
一网购者表示,“我在网上代购了一件衣服和一条裤子,其中衣服没货了,但店家却直接把裤子发货了,如果不是为了没货的那件衣服,剩下那条裤子根本就不想买,但卖家说没办法退不了货。”
律师说法
外观使用功能完好应可退换
采访中,网购市民普遍认为,虽然新规实施,但目前网购平台总体改变并不大。
就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后悔权”立法具有积极意义,但商家对无条件退换货设置前提条件,违反了立法本意。
电商若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制的“负面清单”拒绝消费者行使无理由退货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电商的普遍要求所退物品“未使用”、“未拆封”、“保持商品原样”等要求,律师认为,新消法的规定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律师说,“商品完好”和“商品包装完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商品完好既包括商品外观完好,又包括商品使用功能完好,并不包括商品包装是否完好。因此,商家的这一要求也不合理。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