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海燕
3月19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复西安市为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主要是依托电子口岸,建立口岸监管部门与电商、物流、支付等企业系统联网对接信息平台,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各环节的准确数据和状态,实现口岸监管的前推后移、分类通关,科学统计,以及全程无纸化通关管理,方便企业快速通关,有效解决企业出口结汇、退税等问题。近年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作为传统国际贸易网络化、电子化的新型贸易方式,发展迅猛,前景广阔,对做大对外贸易增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2012年,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5个城市已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目前全国还有20多个城市正在积极申报。西安作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具备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的基础和条件。陕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对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争取西安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要求:“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创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经过努力,3月19日海关总署正式印发了《关于西安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复函》,同意依托西安综合保税区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委托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下属公司负责试点项目的建设、招商和运营。
目前,西安国际港务区已在试点的招商方面取得了突破,引进了京东集团、唯品会、利安集团、国美电器、华腾科技、易迅、华南城等配套电商企业,东方电子(000682,股吧)支付、建设银行(601939,股吧)等配套支付企业和配套物流快递企业中国邮政EMS。其中,京东集团西北运营中心已于3月18日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