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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悔权"真的这么好使吗?-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19 09:50:43]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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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月15日,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这种新的消费形式,新增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网购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三个部分,强化了消费者维权保障,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中消协认为,七日无理由

3月15日,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这种新的消费形式,新增了七日无理由退货、网购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三个部分,强化了消费者维权保障,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中消协认为,七日无理由退货仅是最低要求,非现场购物新增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尽到义务引起纠纷,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有“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这个比较模糊的规定“兜底”,电商们的退货标准不一,消费者无理由退货也没那么容易。

障碍一:“不宜退货”缺乏判断标准

记者登录多个购物网站看到,除了新消法规定不能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各个网站都分别列出是否适用无理由退换货的,在不同的购物网站,退货的“门槛”和范围却不尽相同。如“官方规定不参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参与无理由退货。

以茶产品为例,京东,当当网均规定茶产品列入食品类,属特殊食品,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即不能享有7天内无理由退货。

同样是茶产品,天猫接受7天内无理由退货,国内最大、最权威的茶叶、茶具商城“醉品商城”则可在15天内无理由退换货,给予客户两倍“后悔权”。

因此“不宜退货”的范围和退货的期限仍存在局部乱象,即使是同款产品不同商城的规定也是不尽相同的。

障碍二:“7天无理由退货”标示不明显

许多在线商城的所列的产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标示不明显,没能有效的提醒消费者。有的甚至看不到能否无因退换的相关提示,需要询问客服。专家解释,作为商家有义务标注明确的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障碍三:“包装破损”条件过于苛刻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网购逐渐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这种消费方式因消费者主要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图片、文字、别人评价等选择商品,不易辨别商品的真实性,消费者投诉持续增加。

虽然许多购物网站纷纷打出了“7天无理由退货”,但只要点击链接,但仍以包装微弱破损,甚至是留有指纹这样的借口拒绝退货。

随着新消法正式执行,新权益、新责任将更加注重公平,同时也旗帜鲜明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电子商务规范日益健全,但仍然存在许多漏洞,而概念模糊之处,甚至谁有权判断标准都没有明确。实际操作中,电商网站就没有明确的事项,纷纷自己制定标准。这需要我们去共同督促改进,使消费者权益更有保证,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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