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苏华
随着汽车销量日益增长,围绕汽车消费的纠纷也逐年增加。2月份汽车业有什么热点及消费纠纷呢?我们邀请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蒋苏华律师就2月汽车业内案例和行业事件进行法律解读。
【事件一】阿斯顿马丁召回推责中国制造
事件回放:据媒体报道,近日,著名豪华汽车生产商阿斯顿·马丁公司宣布,召回近1.8万辆豪华跑车,本次召回的汽车大约占该公司2008年以来总产量的75%。根据该公司提交给美国NHTSA的文件,召回原因是负责油门踏板臂生产的深圳科翔模具工具有限公司使用东莞合成塑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假冒了美国杜邦公司的塑料塑材,使得踏板容易断裂,增加车祸风险。其发言人表示,该公司计划尽快将油门踏板杆的生产工作从中国转移到英国,并弃用中国产故障件。但深圳科翔拒绝承认此事,而阿斯顿·马丁也未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律师解读:阿斯顿·马丁承认其车辆踏板容易断裂,存在缺陷,属召回范围并无异议;并其将质量问题归结于供应商,再向供应商进行索赔也无问题,但不能炒作“中国”概念,将其产品责任推给中国有逃避责任、丑化他人之嫌。阿斯顿·马丁应强化其供应商管理,如正属深圳科翔模具工具有限公司所为,其可向该公司进行起诉索赔;但如最终经查实,在阿斯顿·马丁的供应商名录里,这个深圳科翔模具工具有限公司都是他人假冒的,就是笑话了,也许深圳科翔可考虑起诉阿斯顿·马丁,虽然有些无聊,但也算是与阿斯顿·马丁的上述行为是一个套路。
【事件二】车内刺鼻气味不散车主嫌贵拒做鉴定败诉
事件回放:据媒体报道,北京车主李先生称,他曾在2012年2月于北京路通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车,购车至今,一进驾驶室就闻到刺鼻的气味,人在车里待一会儿就感到头痛。路通威公司曾检测称“新车味浓”,并将该车放置在公司,放置竹炭处理,但没任何效果。李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车行处理车内异味并赔偿损失9000元,但当他得知鉴定费需1万至3万元后,放弃鉴定。朝阳法院于近日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
律师解读:谁主张谁举证,这是诉讼中的基本规则,本案中车主所主张“一进驾驶室就闻到刺鼻的气味,人在车里待一会儿就感到头痛”可能的确是事实,但此仅是客观事实,并非法律上的事实,李须按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向法院进行举证,即对其所述的情况进行证明,否则就必败诉。诉讼中必然发生成本,尤其是涉及到技术上的质量鉴定,如不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各方意见再不一致,相关事实就难查清,法院也只能判承担举证责任者败诉。诉讼有风险、诉讼有成本、起诉需谨慎。
【事件三】新车被修过调解获赔八万元
事件回放:据媒体报道,近日广西博白县消费者刘某称其于2014年1月26日购得价值20余万元的轿车,次日下午刘在洗车检查时发现汽车后备箱有修补过的痕迹,怀疑不是新车,向博白县工商局投诉,要求更换或退款赔偿损失,该局工作人员仔细调查,发现前轮左边有重新喷漆痕迹,后备箱内外有修补的痕迹,经调解,经销店承认该车在装卸过程中损坏并修复,但没有质量问题,最终同意一次性补偿刘某8万元。
律师解读:车主有几点做对了,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后,立刻向工商投诉,理性接受8万元的调解方案。如车主提车后很久才发现问题,经销商再不承认,产生争议,恐将难以鉴定;向主管部门投诉,效率较高,且没有成本;同意调解,即使上述提到的情况都在诉讼中获得证实,法院也不一定就能认为构成欺诈,判决双倍退车,现实中,基于不同的观点,不同地方法院就基本与上述情况一样的案件,曾作出完全不同的判决。诉讼有风险,车主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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