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建议,重拳打击电话网络诈骗,建议以诈骗罪定罪处理。
车晓端说,与犯罪团伙的严密组织相比,我国现有的立法及司法解释仍不够严密完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比如法律规定,对每个对象惩处需确切查证其犯罪次数或者产生的诈骗金额。实际办案中,很难查证每个嫌疑人拨打电话(发短信)的数量以及获得的非法收益。
车晓端建议,在现有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个团伙犯罪次数或非法收益达到定罪标准的,对同一窝点的拨打(接听)电话、发送短信人员,以及明知他人实施电话、网络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专门取款等帮助的人员,一律以诈骗罪定罪处理。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