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明星、李延霞)各大网络公司的“宝宝们”满天飞,老百姓的血汗钱都往里面存,资金安全如何保障?全国人大代表、中南传媒(601098,股吧)董事长龚曙光6日在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为这个问题感到深深的忧虑。
龚曙光说,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缺乏直接规定调整互联网金融的条款,法律的缺位不仅导致多种涉网金融业务处在“灰色地带”,带来风险、潜藏隐患,长此以往,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互联网金融如果不立法进行规范,就有可能出现互联网金融诈骗集团。”
根据央行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数据,在互联网支付领域,全国获得许可的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有97家;其中支付宝公司的实名用户已近3亿,逾1亿手机支付宝用户去年的支付金额超过9000亿元。
“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的滞后与缺位,互联网金融已经显现出多重风险,并成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阻碍。”龚曙光称。
龚曙光建议,当下亟需加快现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放心保)法》《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的修订,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同时,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电子资金划拨法》《网络购物条例》《网络借贷行为规范指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赋予相应合法地位,有效控制风险。
同时龚曙光还建议,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还要整合或新设相关机构,形成既专业分工又统一协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