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使用价格的设定上,IDC对华为的4次报价均高于其他公司数倍。2011年12月,华为公司以IDC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提起反垄断诉讼。
相关领域国内首例 案件审理难度重重
标准必要专利,是国际标准组织对标准专利的一种限制,目的是保护合理竞争,防止滥用许可形成垄断。作为中国第一个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引发的纠纷,又涉及本土企业,法院能否遵循国际规则做出公正判决,标准必要专利原则能否确认,为类似纠纷提供示范,成为全球知识产权界关注的焦点。
认定IDC构成垄断 判决获得国际认可
2013年2月,深圳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美国IDC公司构成垄断,赔偿华为2000万元。2013年10月,广东高院终审宣布维持一审原判。目前,IDC在美国针对华为发起的司法调查均已和解。随后欧美法院也陆续对类似案件作出裁决,规则同中院裁决规则一致。
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如何捍卫合法权益
赵明昕认为,一直以来,中国在跟国外的高科技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这一案件的裁决不仅为类似纠纷提供范本,也给其他企业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