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梅雪风 通讯员 李富全/文
2013年11月2日,慈溪消费者戎先生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只由安徽某企业生产的陶瓷浴缸,价格1240元。厂方通过快递公司将浴缸运抵戎先生家中。但戎先生却发现该浴缸的规格尺寸与自家卫生间装潢的布局不能吻合,于是向厂家提出了退货的要求。
安徽厂方履行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同意戎先生要求。于是,戎先生将浴缸包装后委托某快递公司运输,在杭州中转后运抵安徽,并由厂家签收。但是厂家在拆开包装后,以浴缸破损为由(附来了该浴缸釉面脱落形成破洞的照片)要求戎先生赔偿损失。
戎先生认为,浴缸破损是因为快递人员运输不慎引起,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而快递公司认为该浴缸是易碎品,已事先告知无法保证途中的绝对安全,另外,该物件由戎先生自行包装,未对包装前的货物进行过验收,因此不愿承担责任。
在既等不到厂方退款,又得不到快递公司赔偿的情况下,戎先生向当地12315投诉。
慈溪工商分局宗汉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认为,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浴缸破损责任无法认定。工商人员仔细向厂家询问,得知该浴缸局部破损需维修费用约300元,于是督促厂方及时通过网站向戎先生退款,同时要求各方相互谅解,各负一部分责任。最后,三方各承担了100元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