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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终审胜诉将获赔500万-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19 04:19:03]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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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讯(记者赵宇明)2月24日下午,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法官当庭宣读了终审判决书,维持原判:360扣扣保镖构成不正当竞争,向腾讯赔偿500万元。去年4月,此案一

本报讯(记者赵宇明)2月24日下午,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法官当庭宣读了终审判决书,维持原判:360扣扣保镖构成不正当竞争,向腾讯赔偿500万元。去年4月,此案一审已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束,360败诉,并被判向腾讯赔偿500万元。此次最高院是二审,也是终审。

由于此案涉及公司知名度、索赔金额都非常高,而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备受关注。在该案判决书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市场经济是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自由竞争能够确保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但市场经济同时要求竞争公平、正当和有序。”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本案中,奇虎公司、奇智公司为达到其商业目的,诱导并提供工具积极帮助用户改变QQ软件的运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依附QQ软件用户群,并通过对QQ软件及其服务进行贬损的手段来推销、推广360安全卫士,从而增加自己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此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内专家认为,“互联网技术让不正当竞争有了新特点,实施成本低,隐蔽性强,而现行的法律救济手段不但耗时长,而且赔偿数额小,反向鼓励了互联网企业搞不正当竞争。最高院对此案的的终审判决,不仅是一个案件的结束,更是一个开始,表明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有了新起点。最高院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一案的判决,有利于厘清业界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认识,未来有助于互联网行业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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