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下称上海市交港局)做出决定,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点30分至9点30分、16点30分至18点30分,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另外,上海市交港局还规定,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行车途中接听、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并且严禁租赁车辆安装使用“打车软件”。以上措施自3月1日起实施。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