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27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3月1日起,早晚高峰时段,本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的约车服务。乘客扬招“待运”车辆不停的,即视为“拒载”,乘客可向12319城建热线和出租车所属企业服务监督电话投诉。
针对“打车软件”所引发的高峰时段打车难等问题,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昨日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还明确指出,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行车途中接听、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以确保出租汽车运营和乘客人身安全。
高峰时段叫停打车软件
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昨日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一是在高峰时段新增运力配置方案出台前,暂行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以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二是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行车途中接听、使用手机等终端设备,以确保出租汽车运营和乘客人身安全;三是鉴于租赁行业车辆以合同形式服务特定对象的特性,严禁租赁车辆安装使用“打车软件”,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上述三项措施自3月1日起实施。如有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纳入诚信考核。
市交通港口局还表示,继2月11日正式约谈“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2家第三方手机打车软件运营商负责人后,今日将再度约谈,重申必须在2月底前明确态度,将“打车软件”与出租汽车公司电调平台开展合作,一是“打车软件”约车业务纳入电调业务统计范围,承接“打车软件”约车业务车辆顶灯显示“电调”;二是为确保行车安全,对已载客运营车辆,屏蔽发送业务信息。如“叫车软件”置社会责任于不顾,对不愿意纳管的软件企业,本市交通主管部门将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打车软件”应用。
严查六种违规行为
据了解,为严厉查处司机违规行为,从即日起,本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将重点查处拒载、中途抛客、载客运营使用手机等六种违规行为。
在暂行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期间,除公安交警管理规定禁止停车的区域以外,乘客扬招“待运”车辆不停的,即视为“拒载”,乘客可向12319城建热线和出租车所属企业服务监督电话投诉。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载客运营途中接听电话,操作手机的,欢迎乘客从维护自身安全的角度,以视频、录音、照片等方式,向12319城建热线举报投诉,一经查实,管理部门将列入信用评价考核,予以扣分。
不管由于何种原因引发挑客、拒载、甩客等,市交通执法总队均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5条第1款第4项,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暂停营业十五天,并处2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吊销当事人准营证。
对价外加价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将对司机按多收费处罚,并按照行业法规退还乘客多收部分金额,并再奖给乘客多收部分金额的2倍。
对非法客运行为,将暂扣车辆,并处当事人最高5万元行政处罚;针对部分出租汽车车厢内张贴打车软件公司广告的行为,市交通执法总队将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4条第1款第2项,要求车辆所属企业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按照每辆车1000元进行罚款。
对在机场、车站等场所不进入排队系统接客的出租车驾驶员,市交通执法总队将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4条第1款第3项,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对于其中扰乱营运秩序的,可处暂停营业十五天以下处罚,一年内扰乱营运秩序达两次的,予以吊证处罚。全面评估“打车软件”
市交通港口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打车软件”改变了传统的出租汽车预约调度模式,提高了出租汽车运营效率,但其市场营销手段、价外加价功能,以及对司机注册登记把关不严等问题,已一定程度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公平、公正的运营市场秩序。市交通港口局将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出租汽车行业应有作用,努力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接下去,本市将启动高峰专用车辆额度投放准备工作,着重缓解出租车高峰时期的供需矛盾。对当前“打车软件”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分清利弊。同时,充分挖掘法律资源,对“打车软件”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危及运营安全等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深入研究,明确长效措施。对出租汽车及从业驾驶员相关运营证照进行清理和重新核发,并结合加强“打车软件”使用准入审核,落实源头管理措施。加大出租汽车候客站建设,与交警部门合作,争取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具备条件的路段因地制宜,增设有泊位的出租汽车候客站,推进完善电话预约、马路扬招、候客站点、手机订制等共存互补的出租汽车供车模式,方便广大乘客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