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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 买家欢喜卖家愁?-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19 02:08:2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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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以后上网买东西,不合心意就能无理由退货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除了定做、鲜活易腐以及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以后上网买东西,不合心意就能无理由退货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除了定做、鲜活易腐以及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还包括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等几种情况外,网购商品也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违反该“办法”的,最高可罚3万元。“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消费者可以更放心网购

“办法”出台,其中七日内无条件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是极大保护了消费者的正常合法权益。看到这样的规定,消费者正常的反应应该是欢呼雀跃,但是看到身边热爱网购的族群们反响并不热烈。问其原因,答曰:我现在网购就是7日内可退货啊。确实,在我们习惯购物的天猫京东商城凡客诚品等电商网站,自营商品与第三方卖家商品一直执行收到货7日内可退换货政策,新办法只是加入了“无理由”三个字。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之前各电商网站的退换货政策只是他们的自发行为,“办法”却是对消费者网购安全的政策保障。

办法规定,除规定的几类特殊商品不能退货之外,消费者在退货时,商品应当完好,商家应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卖家表示,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是合理的。

“办法”还要求商家出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以及对消费者信息保密。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商家若违反该“办法”相关规定,最高可罚款3万元。这都显示了官方对于保障网购安全的决心。

中小网店卖家生存更难

同时“办法”也明确要求,个人开网店须通过第三方平台交易,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规定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电商公司表示会积极落实新规。实际上,阿里和京东的卖家一直都是实名制,在天猫、京东平台的经营者都具备企业法人资格,都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但是在淘宝网开店的有着大量个人卖家和小卖家,他们因为在民宅经营,无注册地址、资金不足等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而且“办法”还规定,网店商家必须出具发票。记者了解,目前,在阿里天猫和京东上购物的用户也都可以申请发票,因为入驻都是企业法人,都会正常纳税。但是,淘宝网上的小卖家,由于商品一般价格低,利润薄,绝大多数都不开发票。

新规出来后,不少淘宝小卖家表示,没有营业执照、利润薄无法开具发票、无力支付签署消保协议的保证金,商品面临着被下架,这都让淘宝小卖家生存更艰难。

恶意退货只能伤害小卖家

无理由退货在网络交易环境下更有必要,因为在网络环境下,对商品的辨认、识别,特别是对商品的内在质量不像在现实中那么容易做出判断,如果不允许退货,可能影响消费者做出买卖的决定。

但是恶意退货问题如何解决,“办法”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其实对于大卖家而言,部分退货和中差评并不会对其销售造成重大影响,而对于小卖家尤其是淘宝小卖家而言,一个中差评都会影响全店信誉,一旦遭遇有规模有组织的恶意退货,那对于整个店铺都是毁灭性的灾害。是否会因此诞生一批“职业退货师”,如同曾经的“职业差评师”一样,都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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