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19日说,自2011年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600050,股吧)涉嫌价格垄断案进行调查以来,两家公司相继采取措施实现互联网骨干网络充分互联互通;加强专线接入资费管理,解决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价格歧视问题;提升消费者上网速率,降低资费。
他说,发展改革委正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大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整改承诺,中国电信与第三大运营商中国铁通进行扩容,并调低结算价格。2011年12月,中国电信将与中国铁通骨干网直连带宽结算价格由每月每G110万元下调至80万元。
在提高消费者上网速率、降低单位带宽价格方面,目前宽带接入价格较2011年底有较大幅度下降。对此,许昆林表示,两大公司承诺降价幅度为40%~50%。发展改革委正评估这两家公司是否兑现承诺。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机关对利用垄断地位或优势实行价格垄断,牟取暴利,拒绝整改的企业最高可处以其上年营业额的1%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