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与新《消法》规定一致。那么,《办法》中还有哪些亮点?昨天,扬州工商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陶俊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消费者保障篇
亮点1
消费者信息受到保护
【办法】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解读】这是对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亮点2
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办法】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解读】这主要是保障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该条规定也是与《新消法》的网购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要求一致,如果不是无法退货的商品,消费者为了保障自身权利,可以选择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办法》也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亮点3
遏制网络交易不正当行为
【办法】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解读】有的网店看起来评价好,其实是花钱买钻、花钱删除差评等等。这一规定,不仅仅是从源头杜绝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防止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受骗,同时也是给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方交易平台篇
亮点4
网上开店“实名制”
【办法】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解读】《办法》对网络市场主体准入的规定更为清晰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亮点 5
交易平台有调解纠纷义务
【办法】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
【解读】“这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规定也与目前的《新消法》规定是相辅相成的。”陶俊表示,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
新符号篇
亮点6
“大V”推荐要表明推荐性质
【办法】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解读】陶俊表示,《办法》相关规定,能够让消费者即使面对自己的偶像、明星等发布的信息也能有一个理智的判断。
亮点7 经营违规可用电子数据举证
【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解读】以前在调查处理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时候,一般会遇到“举证难”的情况。陶俊表示,现在有了电子取证,“平时工商对网络进行监管巡查的记录都会记录在这些电子数据中,而且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举证。”记者了解到,目前扬州已有了电子数据的取证设备。
【扬州提议】
“第五十五条”体现扬州提议
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办法》正式出台前,曾向全国征求意见。“扬州提过的一些建议在《办法》中有所体现。”陶俊告诉记者,扬州有几家比较大的自营交易平台,如迪莎、汇银乐虎和中国路灯网,他们与《办法》中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普通网店遇到的一些交易方式都不太一样。“当时我们就是考虑到这些平台该如何去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
陶俊表示,这一条建议,在正式的《办法》中第五十五条体现了: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
【扬州反响】
无理由退货对扬州影响不大
《办法》出台,扬州卖家反响如何?对于最受关注的“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扬城一些网店商家表示对自己影响不大。“从2012年起,我们就开始执行退货制度了,《办法》对我们的影响不大。”经营玩具网购商店7年时间的刘先生透露,扬州玩具网购行业整体都是规范经营。“随着各类法规的健全、淘宝管理的规范,不但约束了卖家,也约束了买家。”刘先生坦言,扬州玩具网购退货情况不多,未到千分之一,对网店经营的成本增加影响不大。
“网购市场在不断完善,如果有顾客投诉网店未能退货,并且淘宝方判定是店家的过错,淘宝就会扣店家1分,扣分满12分,就会罚款1万元以上,这对店家是个不小的约束。”刘先生建议,《办法》的执行,可能会让淘宝加大惩罚力度,如未能落实退货制度,对网店的长久经营存在一定负面影响。通讯员 田维伟 记者 何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