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网站百合网在2014年春节期间投放的一则大龄外孙女为了让生病的外婆放心而下决心结婚的广告,被恐婚族左右的舆论认为是“逼婚”,是道德绑架。许多人要求百合网删除这则广告并公开道歉,甚至有人发起“万人抵制百合网”活动。一些靠迎合舆论强势群体的“评论家”,也加入了这一大合唱。
不要说是一个针对不特定人的、观众随时可以按一下遥控器关掉的广告,就是真有外婆对外孙女说—“我快死了,看不到你结婚生孩子我死不瞑目啊”,也谈不上逼婚。即使这位外婆同时每年利用过年的机会给外孙女介绍对象相亲,也还是不能构成逼婚。前者缺乏逼婚的结婚对象,后者又缺乏逼迫的强度。至少需要说“你不跟某某结婚我死不瞑目”或“你不跟某某结婚我就剥夺你对我的遗产继承权”,才能构成逼婚,但也只是道德上可谴责的逼婚,还够不上法律上侵权的逼婚,因为死时是否闭眼或让谁继承自己的遗产都是老人的权利。
父母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于大龄未婚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心和担心很普遍。这是一个铁板钉钉的事实,几乎古今中外都如此,并不只是现在的中国特有的现象。客观地说,由于家族的消亡、传统的衰落,特别是由于几十年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不给国家添包袱”等计划生育宣传深入人心,当今中国对于男大不婚、女大不嫁和丁克选择是相当宽容的。正是社会的宽容和政府的赞颂使大龄不婚者长了脾气,认为自己的选择“伟光正”,容不得长辈的批评和他人的议论。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正实施种族歧视的时代和地方,并无不得涉嫌种族歧视的政治正确;恰恰是种族歧视已经终结的地方,才会产生不得涉嫌种族歧视的政治正确。
有趣的是,这些大龄不婚的恐婚者在批判别人“逼婚”、“歧视”的同时,自己对离婚的人充满了偏见。他们中有许多人说,早结婚有什么好,草率结婚,早结早离。按照他们的逻辑,这不是对离婚者的歧视和“逼不婚”吗?按我的看法这还是他们的言论自由,不够成歧视。但他们有权利这么说和说的是不是真理,那还是两回事。早婚未必比晚婚草率,搞个调查统计,比较一下两个群体婚前“拍拖”的时间长短就清楚了。离婚,虽然跟那些琴瑟和谐且白头偕老的鸳鸯比起来不那么理想,但也不意味着这一生就活得多糟糕。
“倘以为与其所得的不是出类拔萃的婴儿,不如断种,那就无话可说。但如果我们永远要听见人类的足音,则我以为流产究竟比不生产还有望,因为这已经明明白白地证明着能够生产的了。”鲁迅这话,其实也可适用于恐婚族,就是离婚者比中年未婚的恐婚族更有望步入婚姻的殿堂。
其实,到底是早婚族离婚率高还是晚婚族离婚率高,也是大可怀疑的。虽然没有同一时期的统计数据,但是我们知道,在早婚早育多生的时代,离婚率是极低的。
最后我想特别声明一下:我自己就是三十七八岁才结婚的晚婚族。出于同病相怜的缘故,我想用自己的经历和观察劝劝患有“逼婚”过敏症的男女们,不用担心长辈的“逼婚”会越来越严厉,男士被长辈“逼婚”大概是三十岁到三十五岁期间,女士被长辈逼婚大概是二十五岁到三十岁期间,通常过了这个阶段长辈们就不提这事了。个中道理,自己去琢磨吧。(作者系北京学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