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银监复〔2017〕11号
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办杜鹃信用卡发卡业务的请示》(五农商银发〔2017〕1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杜鹃信用卡发卡业务。
二、你行信用卡的发行和管理,应执行《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杜鹃信用卡章程》,符合全省统一品牌“杜鹃信用卡”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内部控制要求。
三、你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你行应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五、你行应定期向我分局报告杜鹃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情况。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