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锦州市分行:
你行《关于王超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锦邮银请2017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经我局审核,王超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王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市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在3个月内到任,并向锦州银监分局报告。
此复。
锦州银监分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