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藏区分行关于申请核准黎源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藏邮银请〔2016〕6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6〕2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核准黎源同志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林芝市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接此批复后,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任命,并及时将黎源同志的任职文件抄报我分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