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6〕14号)和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分局认真贯彻国家和银监会系统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作用的发挥,保障了分局和银行业员工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分局明确了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重点事项公开。
分局行政许可信息102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74件(为分局成立以来处罚信息数,其中:2件为2016年处罚信息)
通过银监会网站、分局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了分局监管和服务事项等情况,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分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外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分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个,为《抚州银监分局关于推进银行业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州银监分局关于银行业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该两个文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了调研论证,征求了各银行业机构的意见,并通过向机构发文、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呈送、内网公开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分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分局全年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分局无公开的收费项目。
四、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分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分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银监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监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分局不定期通过“中国抚州门户网”金融服务栏目发布小微企业服务信息。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