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核准全容奭(CHUN YONGSEUG)担任韩国产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外资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7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全容奭(CHUN YONG SEUG)韩国产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辽宁银监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