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银监复〔2017〕16号
山西平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山西平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平农商字〔2016〕8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建军山西平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尚前山西平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晋中银监分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