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育才路支行开业的请示》(秦农商银字〔2017〕2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咸阳秦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育才路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咸阳市咸通路与建设路十字西北角南洋维也纳花园1-3、5号楼一层商铺。业务范围为:你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授权其经营的业务。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文、单位介绍信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三、你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时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17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