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银监复〔2017〕34号
同煤财务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姚学军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同财董发〔2016〕2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姚学军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二、姚学军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