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更名开业的请示》(工银京报〔2017〕9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鲁谷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景阳东街支行”,简称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景阳东街支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景阳东街66号院3号楼2层201”。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