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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关于同意交通银行太原阳光汾河湾支行开业的批复-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2:42:2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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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晋银监复〔2017〕41号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太原阳光汾河湾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晋〔2017〕3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阳

晋银监复〔2017〕41号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太原阳光汾河湾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晋〔2017〕3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阳光汾河湾支行开业,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288号阳光汾河湾B区1号楼1003号。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均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其法人机构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分行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你分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延期开业报告,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山西银监局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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