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火英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沙农商〔2016〕2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经我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苏火英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任职资格。
二、苏火英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拟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中国银监会三明监管分局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