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
你行《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关于Michael Andres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安银发〔2016〕43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和《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Michael Andres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内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深圳银监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