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21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黑银监办发〔2017〕23号)的要求,我分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分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办理程序,规范了工作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利用公众教育活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辖内银行业监管政策措施、市场准入事项等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了解金融政策的渠道,增强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主动将行政依据、行政程序、行政结果予以公开,增强和公众的互动互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6年,我分局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0项,均为行政许可信息。
(一)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主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主动做好金融与监管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引导工作,在宣传深度、广度和生动程度上下功夫,树立和提升监管当局专业、权威、透明的良好形象。积极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央级媒体的宣传力度,争取主流媒体对银行业改革开放与发展创新的理解与支持,从多角度、多层面反映银行业监管成效。进一步加强与省内主流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开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同时,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来电、来访,积极做好采访接待工作,对新闻媒体的来电、来访,均按工作程序认真对待、及时回复。
(二)持续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建立公众教育服务活动长效机制。2016年,我分局举办了“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此次活动旨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更新观念,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始终把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银监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宣传活动,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分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工作环节和流程还有待完善,效率还有待提高。2017年,我分局将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优化工作环节和流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监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对社会公众日常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通过“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月”、“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采取咨询解答、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加社会公众对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全社会,包括单位、居民的金融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