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商银行关于收购珠海南屏村镇银行30%股权的请示》(包商银报〔2017〕3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珠海南屏村镇银行30%股权(股份3000万股)。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收购股权变更的行政许可工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关联交易控制、风险隔离等工作。同时应制定积极稳妥的投资发展战略,确保收购后主要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3月14日